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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里的钱怎么用?能取出来吗?不知道的亏大了!

  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想法

每个月都要交社保

实际到手的工资就少了一点

但社保好像也不常用到

如果不交社保,岂不是可以多拿点钱?

果果要很严肃的告诉你

“漏,大漏特漏!”

每个月交的社保

可是我们的基础保障哦~

果果这就来给大家聊聊

在上海缴纳五险一金的好处

本文顺序依次为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干货满满

赶紧拿起小本本记下来呀



目前上海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两大类,其中职工医保由我们和公司共同缴纳,我们个人缴纳的部分是直接进入到我们个人账户的,而公司缴纳的金额以及通过居民医保自费参保缴纳的金额是进入统筹账户的。


这里简单说一下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区别,个人账户说白了就是你自己的钱,一般用于医保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定点药店配药报销,统筹账户是由国家统一管理,一般用于住院后的报销。

⚠️温馨提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的哦!


想要用医保卡报销,就必须确保就医医院和配药药房属于医保定点报销范围,否则就不能用医保进行报销。


另外,由于目前医保还未全国通用,遇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宝们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可通过随申办App医保服务进行就医关系转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线下需持社保卡(如无社保卡需持身份证)到各区就近医保事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等办理点。


推荐服务:微信搜索关注“上海本地宝”,后台回复【医保】,即可获取上海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查询入口、上海各区医保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摄图网401691361



职工医保报销


在职职工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急诊待遇

1、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2、当我们自负金额超出1500元以后的费用,按下表比例报销。

图源:上海医保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

1、首先自己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

2、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

图源:上海医保


*注意:

2022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2医保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7万元提高到5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急诊待遇

2022年,本市退休职工的门急诊待遇分为以下三段:

①账户段,先使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门急诊费用;

②自负段,账户用完后,由个人现金支付门急诊费用;

③共付段,超出自负段以上门急诊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现金分担。


图源:上海医保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待遇

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自己只需要支付8%,绝大多数都是由医保基金买单。


图源:上海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2023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待遇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大学生: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校内门诊: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校外门急诊:按照居保中小学生门急诊待遇支付,具体为: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19至59周岁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5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60至69周岁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居保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30%,居保基金支付70%。


70周岁以上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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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生产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本市生产

受理条件:

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以下两点:

1、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申请材料:

1、银行卡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

2、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必要)

3、生育医学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必要)

4、再生育子女告知书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5、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6、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由生产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 必要)

7、个人承诺书,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申请人承诺符合申领条件,提供的影像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而产生的个人承诺制,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 ( 必要)

8、结婚证,(非必要)

9、离婚证,(非必要)

1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非必要)


外省市生产

受理条件:

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以下两点:

1、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申请材料:

1、银行卡,申请人自备原件和复印件(必要)

2、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或电子(必要)

3、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纸质或电子(非必要)

4、居民户口簿 ,纸质或电子,(非必要)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产),原件和复印件,(必要)

6、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必要)

7、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顺产、难产)的病历(境外生产),(必要)

8、材料非中文的应提供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境外生产和流产),(非必要)

9、个人承诺书,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申请人承诺符合申领条件,提供的影像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而产生的个人承诺制原件和复印件,(必要)

10、结婚证,(非必要)

11、离婚证 ,(非必要)

1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非必要)


流产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女职工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本市流产申领材料

  

来自:上海一网通办


注:其中,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和居民户口簿由经办机构审核需要时调取,申请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


外省市及境外流产申领材料

  

来自:上海一网通办


注:其中,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和居民户口簿由经办机构审核需要时调取,申请人申请时不需要提交


申领方式

为进一步体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医保服务理念,生育保险的申领渠道依托”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网上自主申请。同时,也保留线下申请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孕产妇都能通过有效渠道,获得生育保险的待遇。

1、线上申领

2016年7月1日后生(流)产的孕产妇本人通过随申办APP及小程序系统认证后,登录申领。

(1)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根据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预填。

(2)申请人根据生(流)产情形和生(流)产地点选择,并进入下一步操作。

(3)申请人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并填入生(流)产医疗机构名称、分娩或流产方式、孕期的信息、配偶信息、结婚登记信息等。通过系统成功获取生育证明电子证照,根据照面信息由系统填入。

(4)申请人根据系统提供的15家银行选择本人持有的实名制银行借记卡,填写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5)阅读完成个人承诺书后,签字确认。

(6)根据生(流)产情形和地点拍照上传对应材料,有电子证照的材料可直接调用。

(7)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材料后,线上申请完成。

2、线下申领

(1)孕产妇本人或委托他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可到全市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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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生活津贴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报销标准


一、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二、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女职工,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女职工,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三、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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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享受期限


一、符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条件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以上“1、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按照2004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004年4月15日以后生育的,女方生育时年满24周岁的,申领时可以按“晚育”待遇享受生育保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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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1441234



失业保险与我们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失业保险金,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不是失业了就一定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哦!



领取条件


无论是来沪失业人员还是沪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都是一样的哦:

☑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温馨提示

1、这里的“失业”指“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情况如下:

  • 终止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除此之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如出现这类情况,劳动者可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领取标准上海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月
  •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
  •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


来自:上海人社局


*注意: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满足相应条件后,非沪籍也可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摄图网400146025




申领流程

如果有需申请失业保险金可以前往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市民云APP提供【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线上申领,失业登记提供三个服务版块↓

①本市户籍失业登记

②来沪人员失业登记

③来沪人员失业登记退出失业登记


注意: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须知

①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间=失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间

②医保卡一般于申领成功的下个工作日开通

③失业保险金于申领次月15日左右到账

④一次申领最多3月,续申领,请于本次申领期结束当月及时办理

⑤在法定养老年龄前二年以内,可以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全市通办,街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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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正常退休申领养老金条件

1、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网上申请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流程: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人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待遇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请人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待遇发放等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


*摄图网401686061



养老保险领取金额怎么算?


由于每位小伙伴的自身情况都不相同,果果在这里推荐大家使用上海养老金预测平台估算自己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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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统筹地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温馨提示:如若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下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8、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详情上下滑动查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目前,本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住院自然天数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因伤情需要,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可以到外省市就业。未住院期间,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交通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选择到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人员经鉴定确需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划分为三个不同等级支付。目前本市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16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13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102元/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工伤人员都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



7、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75%。目前,本市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为8292元/月、7737元/月、7268元/月、6804元/月。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8、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计发月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发月数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9、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定期复查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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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0114763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1、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

2、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

3、退休一件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

4、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5、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6、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7、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

9、提前结清贷款

10、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1、低收入经济困难提取申请人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12、家庭生活困难

13、离退休

14、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出境定居

16、离境提取(在沪工作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人员)

1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8、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缴存期满

19、其他特殊情形—重复账户合并

20、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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